3月16日,縣人民法院在信豐縣第三中學開展巡回審判活動,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青少年深夜偷開他人車輛,造成車主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,給300余名師生帶來了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。
2021年6月,原告鄒某偶然發現自己停在店面門口的車子挪動了位置,且車身出現不明刮蹭。結合之前自己車鑰匙的丟失,鄒某懷疑自己的車子被人偷開過,遂向公安機關報警。經過辦案民警的連夜蹲守,偷開寶馬的袁某、吳某被民警抓獲。經查,袁某、吳某兩人系未成年。后原告鄒某就被告袁某、吳某偷開小車造成其財產損害一事向信豐法院提起訴訟。
庭審期間,經過法官的釋法明理,兩被告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當庭向原告賠禮道歉。雙方法定監護人也當庭向原告表達了歉意,并勸誡全體旁聽的同學們要遵紀守法。
由于兩被告尚未成年,其父母作為監護人未及時發現并制止違法行為,未盡到監護責任。鑒于兩被告均沒有個人財產,因此法庭判決本案應由袁某、吳某的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。最終,雙方達成調解協議,并當庭賠付到位。